國發〔2016〕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7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
“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編制,主要明確“十三五”時期科技創新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國家在科技創新領域的重點專項規劃,是我國邁進創新型國家行列的行動指南。
第一篇 邁進創新型國家行列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決勝階段,是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必須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面向全球、立足全局,深刻認識并準確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新要求和國內外科技創新的新趨勢,系統謀劃創新發展新路徑,以科技創新為引領開拓發展新境界,加速邁進創新型國家行列,加快建設世界科技強國。
第一章 把握科技創新發展新態勢
“十二五”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科技創新,作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我國科技創新步入以跟蹤為主轉向跟蹤和并跑、領跑并存的新階段,正處于從量的積累向質的飛躍、從點的突破向系統能力提升的重要時期,在國家發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更加凸顯,在全球創新版圖中的位勢進一步提升,已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大國。 科技創新能力持續提升,戰略高技術不斷突破,基礎研究國際影響力大幅增強。取得載人航天和探月工程、載人深潛、深地鉆探、超級計算、量子反常霍爾效應、量子通信、中微子振蕩、誘導多功能干細胞等重大創新成果。2015年,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達14220億元;國際科技論文數穩居世界第2位,被引用數升至第4位;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金額達到9835億元;國家綜合創新能力躋身世界第18位。經濟增長的科技含量不斷提升,科技進步貢獻率從2010年的50.9%提高到2015年的55.3%。高速鐵路、水電裝備、特高壓輸變電、雜交水稻、第四代移動通信(4G)、對地觀測衛星、北斗導航、電動汽車等重大裝備和戰略產品取得重大突破,部分產品和技術開始走向世界。科技體制改革向系統化縱深化邁進,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科技資源統籌協調進一步加強,市場導向的技術創新機制逐步完善,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不斷增強。科技創新國際化水平大幅提升,國際科技合作深入開展,國際頂尖科技人才、研發機構等高端創新資源加速集聚,科技外交在國家總體外交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全社會創新創業生態不斷優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成為創新創業重要載體,《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實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落實成效明顯,科技與金融結合更加緊密,公民科學素質穩步提升,全社會創新意識和創新活力顯著增強。 “十三五”時期,世界科技創新呈現新趨勢,國內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 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科學技術從微觀到宏觀各個尺度向縱深演進,學科多點突破、交叉融合趨勢日益明顯。物質結構、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識本質等一些重大科學問題的原創性突破正在開辟新前沿新方向,信息網絡、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清潔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等領域呈現群體躍進態勢,顛覆性技術不斷涌現,催生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對人類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思維方式將產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影響。科技創新在應對人類共同挑戰、實現可持續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全球創新創業進入高度密集活躍期,人才、知識、技術、資本等創新資源全球流動的速度、范圍和規模達到空前水平。創新模式發生重大變化,創新活動的網絡化、全球化特征更加突出。全球創新版圖正在加速重構,創新多極化趨勢日益明顯,科技創新成為各國實現經濟再平衡、打造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核心,正在深刻影響和改變國家力量對比,重塑世界經濟結構和國際競爭格局。 我國經濟發展進入速度變化、結構優化和動力轉換的新常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創新培育發展新動力。協調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建設生態文明,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創新突破資源環境瓶頸制約。應對人口老齡化、消除貧困、增強人民健康素質、創新社會治理,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創新支撐民生改善。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安全和戰略利益,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創新提供強大保障。同時,我國國民收入穩步增加,市場需求加速釋放,產業體系更加完備,體制活力顯著增強,教育水平和人力資本素質持續提升,經濟具有持續向好發展的巨大潛力、韌性和回旋余地,綜合國力將再上新臺階,必將為科技創新的加速突破提供堅實基礎。 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與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要求相比,我國科技創新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深層次問題,主要表現為:科技基礎仍然薄弱,科技創新能力特別是原創能力還有很大差距,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局面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許多產業仍處于全球價值鏈中低端,科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還不夠高。制約創新發展的思想觀念和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創新體系整體效能不高。高層次領軍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十分缺乏,創新型企業家群體亟需發展壯大。激勵創新的環境亟待完善,政策措施落實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水平有待提高,科學精神和創新文化需要進一步弘揚。 綜合判斷,我國科技創新正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著差距進一步拉大的風險。必須牢牢把握機遇,樹立創新自信,增強憂患意識,勇于攻堅克難,主動順應和引領時代潮流,把科技創新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優化科技事業發展總體布局,讓創新成為國家意志和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開創國家創新發展新局面,開啟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新征程。
第二章 確立科技創新發展新藍圖
一、指導思想 “十三五”時期科技創新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堅持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大力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著力建設創新型人才隊伍,著力擴大科技開放合作,著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確保如期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為建成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堅實基礎,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強大動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把支撐國家重大需求作為戰略任務。聚焦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明確主攻方向和突破口;加強關鍵核心共性技術研發和轉化應用;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塑造引領型發展和維護國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堅持把加速趕超引領作為發展重點。把握世界科技前沿發展態勢,在關系長遠發展的基礎前沿領域,超前規劃布局,實施非對稱戰略,強化原始創新,加強基礎研究,在獨創獨有上下功夫,全面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在重要科技領域實現跨越發展,跟上甚至引領世界科技發展新方向,掌握新一輪全球科技競爭的戰略主動。 ——堅持把科技為民作為根本宗旨。緊緊圍繞人民切身利益和緊迫需求,把科技創新與改善民生福祉相結合,發揮科技創新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強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促進高質量就業創業、扶貧脫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中的重要作用,讓更多創新成果由人民共享,提升民眾獲得感。 ——堅持把深化改革作為強大動力。堅持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同步發力,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機制,破除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的體制機制障礙,激勵原創突破和成果轉化,切實提高科技投入效率,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為創新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堅持把人才驅動作為本質要求。落實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把人才資源開發擺在科技創新最優先的位置,在創新實踐中發現人才,在創新活動中培養人才,在創新事業中凝聚人才,改革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培育造就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 ——堅持把全球視野作為重要導向。主動融入布局全球創新網絡,在全球范圍內優化配置創新資源,把科技創新與國家外交戰略相結合,推動建立廣泛的創新共同體,在更高水平上開展科技創新合作,力爭成為若干重要領域的引領者和重要規則的貢獻者,提高在全球創新治理中的話語權。 三、發展目標 “十三五”科技創新的總體目標是:國家科技實力和創新能力大幅躍升,創新驅動發展成效顯著,國家綜合創新能力世界排名進入前15位,邁進創新型國家行列,有力支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 ——自主創新能力全面提升。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原始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整體水平由跟跑為主向并行、領跑為主轉變。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達到2.5%,基礎研究占全社會研發投入比例大幅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與主營業務收入之比達到1.1%;國際科技論文被引次數達到世界第二;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件,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的專利申請量比2015年翻一番。 ——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顯著增強。科技創新作為經濟工作的重要方面,在促進經濟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續性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高新技術企業營業收入達到34萬億元,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達到20%,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金額達到2萬億元;成長起一批世界領先的創新型企業、品牌和標準,若干企業進入世界創新百強,形成一批具有強大輻射帶動作用的區域創新增長極,新產業、新經濟成為創造國民財富和高質量就業的新動力,創新成果更多為人民共享。 ——創新型人才規模質量同步提升。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初步形成,涌現一批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型企業家和高技能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人力資源結構和就業結構顯著改善,每萬名就業人員中研發人員達到60人年。人才評價、流動、激勵機制更加完善,各類人才創新活力充分激發。 ——有利于創新的體制機制更加成熟定型。科技創新基礎制度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科技創新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創新治理能力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健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治理結構和發展機制更加科學,軍民融合創新機制更加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顯著提升。 ——創新創業生態更加優化。科技創新政策法規不斷完善,知識產權得到有效保護。科技與金融結合更加緊密,創新創業服務更加高效便捷。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要素流動更加順暢,科技創新全方位開放格局初步形成。科學精神進一步弘揚,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更加濃厚,全社會科學文化素質明顯提高,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超過10%。
四、總體部署 未來五年,我國科技創新工作將緊緊圍繞深入實施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有力支撐“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網絡強國、海洋強國、航天強國、健康中國建設、軍民融合發展、“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戰略實施,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增添發展新動能、拓展發展新空間、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中的核心引領作用。 一是圍繞構筑國家先發優勢,加強兼顧當前和長遠的重大戰略布局。加快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啟動“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技術體系,加強現代農業、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能源等領域一體化部署,推進顛覆性技術創新,加速引領產業變革;健全支撐民生改善和可持續發展的技術體系,突破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領域的瓶頸制約;建立保障國家安全和戰略利益的技術體系,發展深海、深地、深空、深藍等領域的戰略高技術。 二是圍繞增強原始創新能力,培育重要戰略創新力量。持續加強基礎研究,全面布局、前瞻部署,聚焦重大科學問題,提出并牽頭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力爭在更多基礎前沿領域引領世界科學方向,在更多戰略性領域實現率先突破;完善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創新基地建設,按功能定位分類推進科研基地的優化整合。培育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壯大創新型企業家隊伍。 三是圍繞拓展創新發展空間,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支持北京、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一批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創新型省市和區域創新中心,推動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高新區創新發展,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完善區域協同創新機制,加大科技扶貧力度,激發基層創新活力;打造“一帶一路”協同創新共同體,提高全球配置創新資源的能力,深度參與全球創新治理,促進創新資源雙向開放和流動。 四是圍繞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構建良好創新創業生態。大力發展科技服務業,建立統一開放的技術交易市場體系,提升面向創新全鏈條的服務能力;加強創新創業綜合載體建設,發展眾創空間,支持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戰略。完善科技與金融結合機制,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多層次資本市場。 五是圍繞破除束縛創新和成果轉化的制度障礙,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強化科技資源的統籌協調;深入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提高企業創新能力;推動健全現代大學制度和科研院所制度,培育面向市場的新型研發機構,構建更加高效的科研組織體系;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大力推進軍民融合科技創新。 六是圍繞夯實創新的群眾和社會基礎,加強科普和創新文化建設。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全面推進全民科學素質整體水平的提升;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動科普信息化,培育發展科普產業;推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各類科研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弘揚科學精神,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增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培育尊重知識、崇尚創造、追求卓越的企業家精神和創新文化。
第三章 建設高效協同國家創新體系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統籌推進高效協同的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促進各類創新主體協同互動、創新要素順暢流動高效配置,形成創新驅動發展的實踐載體、制度安排和環境保障。 一、培育充滿活力的創新主體 進一步明確各類創新主體的功能定位,突出創新人才的核心驅動作用,增強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發揮國家科研機構的骨干和引領作用,發揮高等學校的基礎和生力軍作用,鼓勵和引導新型研發機構等發展,充分發揮科技類社會組織的作用,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系統提升創新主體能力。 二、系統布局高水平創新基地 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產業變革趨勢,聚焦國家戰略需求,按照創新鏈、產業鏈加強系統整合布局,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形成功能完備、相互銜接的創新基地,充分聚集一流人才,增強創新儲備,提升創新全鏈條支撐能力,為實現重大創新突破、培育高端產業奠定重要基礎。 三、打造高端引領的創新增長極 遵循創新區域高度聚集規律,結合區域創新發展需求,引導高端創新要素圍繞區域生產力布局加速流動和聚集,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高新區為基礎、區域創新中心和跨區域創新平臺為龍頭,推動優勢區域打造具有重大引領作用和全球影響力的創新高地,形成區域創新發展梯次布局,帶動區域創新水平整體提升。 四、構建開放協同的創新網絡 圍繞打通科技與經濟的通道,以技術市場、資本市場、人才市場為紐帶,以資源開放共享為手段,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完善資金鏈,加強各類創新主體間合作,促進產學研用緊密結合,推進科教融合發展,深化軍民融合創新,健全創新創業服務體系,構建多主體協同互動與大眾創新創業有機結合的開放高效創新網絡。 五、建立現代創新治理結構 進一步明確政府和市場分工,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明確和完善中央與地方分工,強化上下聯動和統籌協調;加強科技高端智庫建設,完善科技創新重大決策機制;改革完善資源配置機制,引導社會資源向創新集聚,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形成政府引導作用與市場決定性作用有機結合的創新驅動制度安排。 六、營造良好創新生態 強化創新的法治保障,積極營造有利于知識產權創造和保護的法治環境;持續優化創新政策供給,構建普惠性創新政策體系,增強政策儲備,加大重點政策落實力度;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營造崇尚創新創業的文化環境。
第二篇 構筑國家先發優勢
圍繞提升產業競爭力、改善民生和保障國家安全的戰略需求,加強重點領域的系統部署,為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第四章 實施關系國家全局和長遠的重大科技項目
重大科技項目是體現國家戰略目標、集成科技資源、實現重點領域跨越發展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間,要在實施好已有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基礎上,面向2030年再部署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科技創新的新型舉國體制,完善重大項目組織模式,在戰略必爭領域搶占未來競爭制高點,開辟產業發展新方向,培育新經濟增長點,帶動生產力跨越發展,為提高國家綜合競爭力、保障國家安全提供強大支撐。 一、深入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按照聚焦目標、突出重點、加快推進的要求,加快實施已部署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專項成果應用及產業化,提升專項實施成效,確保實現專項目標。持續攻克“核高基”(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礎軟件)、集成電路裝備、寬帶移動通信、數控機床、油氣開發、核電、水污染治理、轉基因、新藥創制、傳染病防治等關鍵核心技術,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和事關國家安全的重大科技問題;研發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重大戰略產品,建設高水平重大示范工程,發揮對民生改善和國家支柱產業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凝聚和培養一批科技領軍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建成一批引領性強的創新平臺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業化基地,造就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在部分領域形成世界領先的高科技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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