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注銷新列入淘汰目錄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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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1來源:
(國質檢特函〔2011〕3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2011年6月1日實施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9號),TQ60、TQ80塔式起重機和QT16、QT20、QT25井架簡易塔式起重機以及固定爐排燃煤鍋爐(雙層固定爐排燃煤鍋爐除外)等特種設備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各地質監部門應當按照《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的要求,停止相關產品的制造許可并做好相關企業制造許可證的注銷工作?,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9號文件要求,停止上述產品的圖紙鑒定和制造許可受理工作;已經受理申請的,由受理機構通知申請單位停止相關圖紙鑒定、型式試驗和鑒定評審工作;已經上報審批尚未發證的,停止發證。
二、通知已經取得上述產品制造許可證的單位,自2011年6月1日起停止相關產品的制造,并由發證機關注銷相關產品的制造許可證。
三、加強國家產業政策的宣傳,做好相關企業的疏導工作,指導幫助企業轉產國家鼓勵的產品。
各地質監部門在工作中如遇其他問題,請及時報告總局特種設備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發布部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日期:2011年05月31日 實施日期:2011年06月01日